新北市板橋區一所幼兒園發生不當對待幼生事件,新北市教育局今(10)日嚴正聲明,對於任何傷害幼兒之行為採「零容忍」立場。涉案陳姓園長目前已遭停職處分並移送法辦,教育局將依法從嚴究責,絕不寬貸,並公布幼兒園的名字。
教育局表示,於7日晚間接獲警察局婦幼隊通報,指稱欣勵德幼兒園於2日中午疑似發生不當對待事件。教育局隨即於4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並調閱完整監視器畫面。經查發現,涉案人竟為該園陳姓園長,畫面顯示園長確有拉扯幼生衣物、甚至以衣物限制幼生頭部活動等行為,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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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幼生安全,教育局已第一時間勒令該名園長停止職務接受調查,確保其不再接觸任何幼童。警方偵辦後,已將陳姓園長依涉嫌傷害罪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教育局幼兒教育科科長黃英培強調,經查該幼兒園長確有不當對待幼生行為,第一時間已停職並啟動全面調查。此案情節重大,教育局一定依法從嚴究責,陳姓行為人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裁處「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

針對園方管理責任,教育局同步清查行政違規,查獲該園存在「幼小混齡教學」及「師生比不符」等事項,已先行依法裁處12萬元罰鍰並公告名稱。若後續認定施虐情節重大,園方最高可再處21萬元罰鍰,甚至廢止設立許可。
關於該園背景,教育局公布,欣勵德幼兒園於112學年度曾因未確實依規執行補助經費,遭解除「準公共教保服務契約」。當時曾有家長透過陳情系統反映不同意解除契約,但經查確係園方違規,故維持原決議;其後該園已於114年重新申請加入準公共機制。針對此次重大違規,教育局已將該園列為重點稽查對象,強化監督頻率。

教育局重申,對於任何傷害幼兒的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督導全市幼兒園落實正向管教、情緒管理及班級經營訓練,並針對曾有通報紀錄之園所提高不定期稽查頻率,同時啟動兒少保護通報與後續輔導機制,全力確保幼生在安全、友善的環境中學習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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