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控「摩鐵遭已婚師性侵」輕生!手機日記曝 他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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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控訴遭師長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少女控訴遭師長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北一名少女小琳(化名)去年不幸墜樓輕生,她在遺書中悲憤控訴曾遭國中師長大智(化名)性侵,不過根據小琳寫下的日記,她寫下「做愛」、「約會」等詞彙,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男方有強迫行為,判決大智無罪

不顧孕妻 約女學生汽旅

根據判決書,大智曾是小琳國中時期的生教組長,小琳畢業後,兩人於2022年6月23日相約用餐,餐後前往運動中心溜冰,隨後大智以「外面下大雨」為由,提議前往附近的汽車旅館休息。

小琳控訴,大智在房間內不顧她推阻、暗示要發生性行為,隨後將她抱上床強行脫衣並對她性侵得逞。小琳當時心理受創,事隔一年才在學校輔導過程中揭發此事,並坦言當時大智妻子懷孕,覺得很對不起師母,沒想到在司法調查期間,小琳因情緒崩潰,最終選擇結束生命。

大智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並強調是小琳還主動告知「體內有裝避孕環」。檢方則提出小琳當時男友的對話紀錄作為證據,當天下午3時至5時,男友不斷焦慮傳訊問:「回家了嗎?妳沒網路嗎?定位怎麼沒動?」、「看到密我一下,我很擔心妳」,小琳卻直到離開旅館後才回覆到家了,並未向男友求助。

日記成關鍵

法官檢視小琳生前的私密日記,發現她在案發後三天曾寫下「和他的約會到後來還是做了愛」、「這是我們之間的秘密」、「我清楚的明白,我什麼都懂」,日記中將過程描述為「約會」與「做愛」,並未提及被強迫。

法官判決理由說明,雖然小琳在遺書與談話中指控遭性侵,但其情緒壓力來源眾多,包括家庭經濟、課業壓力以及與現任男友的糾葛。且小琳在旅館期間並未向不斷傳訊關心的男友求救,事後還持續與大智聯繫、吃飯,與一般性侵受害者的反應有異。

加上日記內容傾向於描述雙方處於秘密交往關係,而非違反意願。在缺乏其他具體補強證據的情況下,無法僅憑小琳生前的指述定罪。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法院最終判決大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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