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與朋友到KTV唱歌,期間一名女性友人醉倒,他竟將對方揹到旅館性侵,隔天女子清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驚覺被性侵,憤而驗傷提告,吳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事後雙方達成和解。對此,新北地院考量他無前科,判決也在近日出爐了!
根據《TVBS》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4日凌晨,當時吳男與數名友人一起到KTV歡唱,眾人都喝了不少酒,他察覺一名女姓友人醉倒,竟直接將她揹到旅館房間,趁對方不省人事時性侵得逞。女子隔天清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立刻報警處理並提告,警方採集女子內褲及下體的檢體後,驗出與吳男相符的DNA,因此將吳男起訴。
▼女子喝醉醒來發現自己全身赤裸。(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法官認為,吳男無法克制生理衝動,趁女姓友人酒醉意識不清時,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但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事後已賠償10萬元達成和解,並當庭向被害人鞠躬道歉,獲得對方原諒,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2年徒刑、緩刑5年,另外還須服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事實上,在KTV喝醉而被性侵的例子先前也發生過,桃園市一名女子前(2016)年12月15日凌晨3點多與23歲林姓友人到KTV唱歌喝酒,她喝醉後遭林男帶到旅館性侵,直到醒來後才發現自己躺在旅館,身上沒穿衣服且下體疼痛,林男則全身赤裸躺在旁邊,氣得她報警控告性侵。
▼女子在KTV喝醉被友人揹到旅館房間。(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當天是由林男登記入住,旅館電梯的監視器拍到,女子進入電梯時得靠林男攙扶,在電梯內都倒在林男身上,顯然已無行為能力,而女子驗傷下體有多處紅腫等傷勢,林男也坦承性侵,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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