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金比房東兇!她寄3封存證信函趕不走房客
就是他已經搬走了,那我們就重新幫她找一個新的房客,屋主有好幾萬塊收不到錢,這個其實這只是台灣社會,其中一個角落問題啊。」房仲業者說,後來女房東寧願花錢消災了事,只希望不理性不付租金的房客趕快走,但要當房東,真的很容易遇到「租屋不繳租金的房客」,以台中市來說,10人裡就有一個人。非當事律師林柏宏:「那有經過公證人公證的租約,只要上面有這個,租房子是有一個期限的,那他可以強制執行範圍包括,法人房屋這個一個租金的部分,就可以免去再到民事庭去提訴訟,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律師也說追討租金,要找朋友一起去,可以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