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把房子租出去,最怕遇到不繳錢的房客!台中一名女房東,2022年9月把北區一間房租給男房客,沒想到對方欠了三個月租金,房東寄了3次存證信函也不搬走,她找了房仲幫忙討錢,男子竟比房仲還兇,最後女房東和房仲成功請來「有力人士」驅離房客,但錢還是沒有討回來。
房客vs.當事房仲業者:「你跟我說這些幹嘛?不然你不會幫我跟屋主說繳一繳就好。」
租客不繳租金,催繳費用比屋主還要兇,房東最怕遇到這種租客。當事房仲業者:「(敲門)有人在嗎?有人在嗎?沒人反應欸。」
甚至有時候敲門,欠租房客也不應聲。當事女房東:「原本是要求他,押兩個(租金)付一個月,他那一天錢是不夠的,從12月開始,他說公司沒有辦法,每個月都1號申請錢,要我們把收租的日期改成5號,他就是先付了5天,之後開始就都沒有付了。」
台中一位女房東指控,2022年9月把北區租房子給一位男房客,12月開始欠租金,欠了3個月,女房東寄了存證信函都沒有用,苦惱之下,找了房仲業者想辦法將他趕走。當事房仲業者謝濱展:「這時承租方情緒都會發洩在我們身上,找不到人了,後來這物件就是他已經搬走了,那我們就重新幫她找一個新的房客,屋主有好幾萬塊收不到錢,這個其實這只是台灣社會,其中一個角落問題啊。」
房仲業者說,後來女房東寧願花錢消災了事,只希望不理性不付租金的房客趕快走,但要當房東,真的很容易遇到「租屋不繳租金的房客」,以台中市來說,10人裡就有一個人。非當事律師林柏宏:「那有經過公證人公證的租約,只要上面有這個,租房子是有一個期限的,那他可以強制執行範圍包括,法人房屋這個一個租金的部分,就可以免去再到民事庭去提訴訟,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律師也說追討租金,要找朋友一起去,可以確保自己安全外,如果遇到「恐嚇」,多一個作證,但如果被攻擊受傷,就涉及傷害罪,攻擊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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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 【房仲日常】謝濱展-阿濱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