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金比房東兇!她寄3封存證信函趕不走房客
,後來女房東寧願花錢消災了事,只希望不理性不付租金的房客趕快走,但要當房東,真的很容易遇到「租屋不繳租金的房客」,以台中市來說,10人裡就有一個人。非當事律師林柏宏:「那有經過公證人公證的租約,只要上面有這個,租房子是有一個期限的,那他可以強制執行範圍包括,法人房屋這個一個租金的部分,就可以免去再到民事庭去提訴訟,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律師也說追討租金,要找朋友一起去,可以確保自己安全外,如果遇到「恐嚇」,多一個作證,但如果被攻擊受傷,就涉及傷害罪,攻擊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東森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