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預告修法逃兵至少關1年、無法易科罰金
文,針對逃避動員、臨時召集,或應受預備軍官、士官、常備兵或補充兵現役之徵集、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於入營前逃亡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條文改為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國防部說明,考量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必以國家處於遭遇戰爭或非常事變之時,如受召集人逃避召集,事後經法院判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而得以易科罰金執行結案,恐使有心人士產生僥倖心態,影響國家動員戰力整備,因此修正條文,增列最低法定刑為1年有期徒刑,以收嚇阻之效,利於國家臨時動員的戰力整備及士氣維護。為維護兵役公平,修正條文增列,逃避兵役逾除役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