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四度酒駕被抓包!法官卻判累犯「繳18萬免入獄」
年1月,當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而在102年9月,他再次被抓到,判有期徒刑3個月。7年後他又酒駕騎車上路,當時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再併科處2萬元罰緩,這一次,也就是第四次酒駕,他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等於易科罰金18萬,卻也只相當於,酒駕拒測的金額,儘管他再次被扣車。員警:「啊他的車怎麼辦,我們騎回去。」但是男子就是抓不怕,以過去行政罰,加上易科罰金,至少超過38萬,騎士不管罰多少,都為了自己方便,堅持騎車上路,罔顧公共安全,做了最壞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