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在人行道竟喊「我沒違法」警傻眼:你在說什麼?
你依行政法34條,使用強制力就是犯罪,就是違法」」跟警察大人講法條,男騎士有夠盧,一番說詞讓員警有如鴨子聽雷,根本一頭霧水。男子vs.警方:「交通違規他不能盤查我啊,因為交通違規是合法的啊,是守法的表現啊,「蛤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我知道因為違規不是違法,所以它是合法的,它受到法律和憲法的保障。」怎麼講都講不通,換個人找同事來,同樣也是沒辦法溝通,警方調出監視器,男子確實在人行道上騎電動車。事發在高雄市區中山路和五福路口,40多歲的男騎士被警方攔下,不願意出示證件也不報身分證字號,故意不配合警方,已經涉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