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小學妹校內獨處…陸軍官校「風雲隊長」幫擦汗凍未條吐5字下場慘
行為業經刑事不起訴處分,可證明他無強制猥褻學妹之犯行,縱使行為不當,事件發生當時並無他人在場,且校方為不公開調查,自無直接嚴重損及校譽之可能,然開除學籍之處分,足以改變學生身份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其認定構成要件事實應有嚴格證明,並須符合比例原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酌,軍事學校學生乃國家未來之軍人,對於學生之品行及紀律要求,高於一般大專院校,然而黃男未經同意即碰觸學妹身體,客觀上足認嚴重影響軍校紀律及對學生品格之嚴格要求,惟當事人竟以他人不為知曉為由藉以脫免其責,不思反省,責任觀念薄弱,認定校方退學處分合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