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產黨榮譽主席「任中共政協委員」陸委會回應了
領袖,然而她近期卻被爆料,她已成為中國福建省政協委員,此舉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盧月香聲稱前年擔任政委,近年重心放在中國的企業經營,短期內沒回台打算;她也說「台灣人不能當政協委員」,要求媒體別報導。。對此,陸委會表示,台灣人民不得擔任公告禁止之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否則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卅三條第二項規定,將請主管機關查處。內政部說,正在了解中,會依法適當裁處。盧月香在1991年嫁給台灣丈夫後,1992年抵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