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駁論文抄襲稱「自己發想」吳佩蓉秀證據
指出,從附圖中可以看出,許淑華的碩士論文,從第2頁開始,即連續數個段落與前南投市公所公務員謝百傑的研究報告,和黃中元在研討會發表的文章一模一樣,連註腳也一字不差。而謝、黃兩人發表的時間,均早於許淑華的論文,抄襲的鐵證如山!吳佩蓉認為,若2人的文章相似度高,說是巧合,可信度已極低;3人的文章相似度高,恐怕比連續三期中樂透頭獎的機率更低吧?她諷刺,這年頭,國外共享經濟的概念,諸如共享運具、共享辦公室,逐漸被台灣社會與商業機制所接受而盛行。不過,若說「共享論文」的發想與實踐,許淑華很可能是先驅者。如果再硬拗,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