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香煙飄進家!她2度闖廟折香「香爐灌水」下場慘了
法第354條「毀損他人物品罪」,對廟方造成損害,因此向法院提告。林女在法庭上表示,她的行為是出於對煙霧影響健康的擔憂,並無褻瀆宗教的意圖,因此認為「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不成立。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女的行為雖出於健康考量,但主觀上無褻瀆宗教的意圖,故「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不成立,然而林女的行為已構成毀損罪,法院考量林女無刑事犯罪前科,且至今未與廟方達成和解,最終判決林女支付5000元罰金,若選擇服勞役,每日折算為1000元。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