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是幫房東繳貸款?房仲揭「殘酷真相」:低成本投資
小於房貸支出」。讓我舉個離我最近的例子,大家都知道我是租屋族,我的租屋處在臺北市中山區,算是相當市中心的地段,這邊捷運附近的電梯大樓,每坪售價大約是90萬新臺幣左右,以一間不含車位的三房40坪來算,總價差不多是3,600萬上下。假設今天我決定不租房了,為了有「根的感覺」、為了讓自己更有面子,我決定買房了,那麼3,600萬的房子,如果分三十年來繳房貸的話「利率抓1.6%就好」,我至少得先拿出720萬的頭期款與72萬的仲介費,再加上其他稅務,總共差不多要花掉我800萬的自備款,並且每個月要支出約11萬的房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