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下屬離職!台電女主管「持鐮刀砍桌椅」下場曝光
小組會議紀錄等,全交給檢警。對此,小花坦承犯行,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小花的行為犯刑法第354條之毀損他人物品罪嫌,不過在砍美美個人物品時,並無任何人在場,且小花也未在現場留有任何文字,或相當於惡害通知使美美心生畏懼的物品,與恐嚇罪構成要件尚有未合之處。法官審酌小花不思理性處理問題,竟恣意破壞美美物品,顯然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實不可取,且犯後迄今未與美美和解,在考量小花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美美所受財產損失程度,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小花5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東森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