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名醫曝「6類職場不法侵害」:台灣完全模仿日本
政男指出,這一點,好多公務機關尚不知道!「主管有權力安排工作沒錯,問題是,沒有根據業務需要與工作能力來安排,而是發洩個人的控制與打壓慾望,把下屬安排到無法勝任的職位或工作,或者刻意安排太簡單、太低階的工作,或者胡亂調動職務,都算是職場霸凌。」第六類則是公私不分,下了班也在當主管,要你聽命行事,或者刺探你的個人生活與行為。沈政男續稱,台灣社會處理性騷擾與學校霸凌已有成效,但職場霸凌仍未獲重視,事實上相關受害者數目遠遠多過前2者。俗話說,「為五斗米折腰」,極多職場霸凌受害者為了混口飯吃,被欺負也不敢吭聲,長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