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遭控不理水表管線漏水管委會:協調住戶負責
生:「這水痕你有沒有看到,漏到水痕都出來了。」。而令莊先生生不滿的是,他指控水表管線漏水,管委會不理,他找工人來修,管委會說是公共設施不可亂挖,經過協調開挖修補後,工程費五萬五千元,管委會卻拒絕支付。投訴人莊先生:「他不處理,他說是我自己雇人的,他三個月不處理,我不自己雇人怎麼辦?」管委會則解釋,水表漏水後來查出來是通往三位住戶家的私人管線漏水,莊先生是受災戶,管委會要協調三家付錢,莊先生卻認為水表是公物,應讓管委會負全責。管委會主委:「查出來都在水表後面,這等於是住戶個人接到個人家裡面的那部分漏水,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