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急需資金老闆借貸遭詐1.3萬怒提告
我3萬塊,然後必須我每天還他1500,他確認我是否連續20天都能連續還,來做一個信用的評估。」東森新聞記者吳姿儀:「自稱私人借貸公司的業務,他拿出一部分還款人想借的9500元現金,還說要考驗還款人的誠信度,要他連續幾天就要把錢給還清,那麼這名還款人,他認為他急需用錢,所以他也聽信這個說法,把錢還清一共22500元之後,他再度找上這名業務,卻再也都連繫不上,那麼這樣相扣下去,他一共損失了1萬3千元。」對印刷老闆來說,自己有損失1萬3千元,但其實,一開始借貸就有條件,需要5000利息,以及8000手續費,相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