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檔曾虐死女嬰新生男嬰未安置疑同手法喪命
品,誰想得到狠心情侶法院羈押2個月滿,考量生母當時懷有3個月身孕,因此放人,回到這間案發地點,沒多久再度犯案。花蓮縣社會處長陳加富:「紀錄他上次的訪視,我們社工的回報是正常的,男友的媽媽,他也表示他可以來照顧,也有在考量,是不是孩子,需要安置的條件到達,我們就會來安置。」10月15日男嬰出生後,直到11月中,社工幾次探視,男嬰都無傷痕等異狀沒有安置,沒想到最後11/29,才1個多月大的男嬰,疑似遭相同手法虐死,只是高關懷家庭,男嬰卻沒有和暴力家長隔絕,小小身軀無力抵抗,究竟什麼時機才是所謂適當的安置時機,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