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行人疑刻意擋輕軌不讓警:恐涉公共危險罪
公共危險罪。輕軌列車開到三民區建工路跟大順二路口,一名男子扶著號誌桿不肯離開,好像在測試行人帝王條款,駕駛繼續按喇叭示警。民眾:「當然是很危險啊。」。民眾:「也可能是他心情不好或什麼,但是我覺得這行為是不太恰當。」民眾:「也許每個人作法不一樣,會不會是帝王條款那種態度,有時候就不予置評,以我來講我可能後往退,讓輕軌先過。」男子刻意擋住輕軌,到底是行人大,還是輕軌路權大?高捷表示,男子違反道交法,第45條1項17款,看見大眾捷運車輛聲號,不依規定避讓,可處新台幣6百到1千8百元,警方看了影片,也認為,沒禮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