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狠母害小姊妹溺斃碧潭檢依殺人罪聲押禁見
水,放手讓小姊妹被溪水沖走後,獨自游上岸。北檢今「4日」複訊後,認為婦人涉殺人罪,向法院聲押禁見。34歲簡姓婦人為陸籍,時常和公婆有所爭吵,2日上午8點多,和公婆因生活瑣事發生口角後,帶著2個女兒從中和搭計程車前往新店碧潭,她牽著2女兒走進新店溪中,對著女兒表示「幫妳們拍照」,接著順勢放手,讓2女兒被新店溪沖走,簡姓婦人眼睜睜看著女兒滅頂後,隨後也進到水中,最終卻自行游上岸,一整天沒回家,並於隔天二度輕生未果,晚間才報案。婦人丈夫找了母女3人一整天,到派出所得知2個女兒已溺斃,當場痛哭不已。。簡姓婦人今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