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族注意!北捷禁帶2類物品違者最高可罰100萬
可,不得攜帶危險品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範圍,包含各種刀具、剪刀或其他尖銳物品,以及各種槍械或彈藥、易燃液體、易於爆裂物品、容易自燃及引燃物品、容易侵害人體及有害他物之虞物品;但未違反法令,經妥善包裝,且無影響他人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臺北捷運公司強調,為維護眾多旅客搭乘安全,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旅客隨身攜帶行李,如果疑為危險品或易燃物時,臺北捷運得要求旅客澄清並提供檢查,如拒絕檢查者,視同攜帶危險品處理,除拒絕運送外,並通知警察機關辦理。此外,臺北捷運亦呼籲旅客,在車站如果遇到任何異常狀況,可以儘速通知車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