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直擊!人行道變大車「停車格」吃飯時間停滿車
點我們就走了。」大車司機說,車放在人行道上只是暫停一下,過完休息時間就會離開,不過看看這個,被大貨車當成停車格的人行道,位在楠梓交流道和旗楠路交界,從後往前是旗山、燕巢往省道台一線方向,往右則是國道一號北上匝道,根本沒有地方可以停車,大貨車駕駛也很無奈。大車司機:「我們這樣是算違規啦,因為那邊是人行道,但是沒辦法啊,我們大車就是沒地方可以停。」楠梓分局交通組巡官徐晨剛:「此人行道違規停車行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或第56條第1項第1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