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外遇父重病ICU搶命她崩潰10多年沒說話了
也只是她不想承擔某些壓力罷了。所以,你不需要為了什麼父母生我養我,而覺得自己有義務要做些什麼。無論你要做些什麼,本質都應該是愛,而不是因為所謂的孝順。3、父母教養我們,我們感謝他們;但是如果棄養我們,要不要原諒,是我們的事,他們不能強迫,更不該要求。4、讓孩子目睹暴力,非常可惡;如果自己還三妻四妾理所當然,把財產全部花光,你當然可以選擇不原諒他,或者,你也可以選擇不一樣的方向,都好。你不需要在「對不起自己的感受」與「對不起別人認為的孝順」當中擺盪。5、如果你真的選擇原諒,也不用給自己太大壓力,是不是願意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