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每天停「身障車格」他連10天狂檢舉:看誰先投降
,該車也沒裝輔助輪,不是身障專用機車,疑為了方便直接停身障車位。。原PO花10天去拍該車,送出檢舉單。警方回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0款,在身障車位違停,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緩。原PO表示,「沒關係,我很閒,你們每天都來停,我就每天都來檢舉,看誰先投降「累計已檢舉10張成功」」。此文曝光後,不少人紛紛留言「檢舉超人,我的超人,Respect」、「停紅線才不怕被檢舉」、「好心腸謝謝您」、「幾天後是不是又有人要上新聞哭檢舉達人惡意檢舉,害他家連吃飯錢都沒了」、「二輪大爺不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