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無業男毆死老婆「逃過殺人罪」檢察官解釋了
停討錢花,婚後兩人時常感情失和發生爭吵,火爆的劉男也時不時對范女拳打腳踢,針對這起事件,中壢警方也在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桃檢調查後,認為劉男因曾受有期徒刑,5年內再犯屬於累犯應加重其刑,但檢察官也認為劉男下手時,毆打妻子的四肢、身體,主觀上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從情感來說,雙方沒有深仇大恨,因此沒有謀害妻子生命的動機,而且被害人傷勢以四肢為重,認為劉男沒辦法預見毆打的累加傷勢,會導致其死亡,因此檢方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動作,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