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愛店「東門興記」爆爭產闆娘遭判10月緩刑3年
曾打電話致歉,卻還是不撤告,如今判決結果出爐,實在令人心寒。藝人林青霞的愛店,東門興記水餃的老闆娘因為丈夫的遺產問題,被親生女兒告上法庭。11號,法院判決結果出爐,老闆娘遭判刑10個月,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10萬元。全案可上訴。。回顧整起案件,東門興記創始人郭忠禮病逝後,首先爆發了爭產2.6億的糾紛,隨後是爭商標官司,接著又是遺產問題。水餃店的二女兒指控,父親在銀行的錢沒有經過其他繼承人,也就是兄弟姊妹的同意,就被媽媽擅自領走6300萬,並偽造了爸爸的簽名和印章,檢方因此提起訴訟。老闆娘在法庭上採無罪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