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達幣詐騙案11人無保釋放南地院重裁全收押禁見
偵辦一起,以泰達幣作為犯罪工具的詐騙案,共逮捕11名成員,還扣得教戰守則等事,卻被法官裁定全數無保釋放,被外界質疑「縱放詐騙集團」。經檢方抗告二審發回後,地院20日重裁,以有串證之虞全數羈押禁見。。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怡孜:「參酙本案有其他案情,仍待調查以及釐清,共犯間具有利害關係,可能相互維護,有事實足認被告等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而有羈押的原因,依比例原則的考量下,認為被告等均有羈押的必要,且既有勾串之虞,本院認為非與禁止接見通信,不能羈押的目的,因此也均諭知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