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燒烤店因跳電「被迫打烊」損14萬怨台電僅賠4千
停電打斷,只能免單賠償粗估至少11萬,再加上,解凍的海鮮2萬,以及跳電後損壞的馬達1萬,總共14萬飛了。更心寒的是,依據台電扣減電費規範,假設當期電費是12萬,業者所能拿到的補償,就是乘上1/30乘以停電日數1天,只有4千元。當事店家郭獻閺:「這種賠償對我們來講,感覺好像沒什麼意義,對啊,因為我們繳的電費,說真的也很多,尤其疫情的時候沒有營業,我們的企業用電是正常一直在繳。」對此,台電說明,用戶應該視個人需要自備備用電源,至於營業損失,由於是設備自然老舊故障,依規定就是照比例扣減電費。所以業者只能自認倒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