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起口角!軍人尾隨進廁所報復她褲穿一半遭性侵
調查發現,事發前,呂男與小婷有發生口角,僅為發洩心中不滿情緒,趁小婷如廁時下手,並造成她背部、尾椎、後頸有紅腫等傷勢,犯罪手段殘忍,建請從重量刑。。小婷表示,呂男的行為已明顯侵害她的身體權、貞操權,造成她身心嚴重受創,精神上也受到莫大打擊。一審時,台東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呂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但呂男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審理時,呂男承認犯行,但兩人原本達成和解共識60萬元,但呂男日後反悔,不僅不接電話,連審判日也無故不到庭,難認呂男犯後態度良好,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民事部分,小婷認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