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農地蓋房遭追稅!稅務局發覺符合「這條件」稅金1萬→4千元
千元。「農地農用」的議題,近期搭配選舉成為熱門話題,對此台中市地稅局提醒,農業用地因農業使用需要,一旦興建農業設施或農舍,依法應取得容許使用同意書或使用執照,才符合課徵田賦規定,如果沒有取得同意書、使用執照或取得後未依原核定的內容使用,恐面臨一般用地稅率10%55%課徵地價稅。。台中市地政局舉例,在清水區有民眾黃老先生,早期在農地上蓋房子,因沒有取得合法農舍執照,不符合課徵田賦「目前停徵」規定,前不久遭市府地方稅務局補徵地價稅1萬多元,經稅務局人員調閱資料,發現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可適用2%稅率課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