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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 土地稅法 的結果 │ 共找到 23

老父想贈子1000萬!地政士曝神招僅需一次手續還0課稅

入贈與總額的資產,更有無限的想像空間。鄭文在舉客戶的案例,一名老父6年前將一筆農地贈與給兒子,因為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農地農用不計入贈與總額,另外「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所以很順利將該筆土地在免贈與稅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情況下,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兒子。最近該名兒子以1000萬元將該筆農地出售,因為這塊農地目前仍然維持農業使用,種有果樹而且還結滿了果實,因此快速取得農用證明,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這筆1000萬元的買賣......
10-24 18:01

亡父留一間透店想省遺產稅!他多做「這事」慘了稅金爆增至1100萬

年,光是後來登記在母親名下的一般土地增值稅就將近1100萬元,如果是自用,土地增值稅也要近340萬元,由於該透天店面一直以來為營業使用,所以不符合自用住宅的規定,只能望稅興嘆,不敢出售。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鄭文在解釋,當初如果民眾選擇繳納10%的遺產稅,同年度出售就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所以上述的1100萬元土地增值稅就不存在,換言之,後......
10-04 17:34

買4300萬商辦契約卻僅61萬?代書讚最佳教材:省下稅金400萬

0萬元,公契都是以土地公告現值以及房屋評定現值做為申報,顯示的金額會完全相同。回到4300萬元的商辦來看,「私契」買賣總價4300萬元,其中包括土地及建物的價格,因為「土地稅法」第30條:土地所有權移轉或是設定典權,其申報移轉現值.....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另外契稅條例第3條:買賣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6。所以公契的移轉現值申報,就是以土地的公告現值及房屋的契價「房屋評定現值」做為申報即可,該商辦的建物及土地公告現值為1052萬0994元,房屋評定現值為61萬7800元,就是所看到契約買賣價款總金......
09-13 10:27

癌末母要贈房給獨生女代書急勸阻:「都別做」省6萬稅

記,估算最終契稅約9000元、土地增值稅一般稅率約49000元、自用稅率約24500元。鄭文在特別說明,因為贈與不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的規定,所以不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只能適用一般用地20%的稅率,因此約49000元。確認所有的稅費、印花稅及代書費共計約80000元後,客戶同意委託鄭文在辦理贈與,將媽媽名下1/2房屋登記給她,正當安排媽媽來簽約時,才得知癌末的狀況,他當下就改變作法,力勸客戶不要接受贈與,改等待繼承就好。鄭文在解釋,在確認獨生女的客戶沒有其他繼承人之......
07-18 17:12

賣同批土地竟簽2份契約?他曝精算秘辛:多花代書費都划算

契約書。當下買方相當不解,因為按照以往經驗,私契可以簽成同一份買賣契約書,公契土地增值稅再申報成2份就好。另外依照「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準用前項前段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但經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再移轉時,「以該土地第一次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最近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所以建地要繳納土地增值稅,道路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讓買方不解,為何要如此大費周章,還要多付一份代書......
07-05 12:57

換屋爽用「重購退稅」省荷包!5年列管期做這些事恐全被討回

己增加一筆換屋基金。。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民眾在兩2年內買賣房地,如屬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且符合6大條件,可向出售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已納之土地增值稅,但退稅額度以其所繳納稅額為限。重購退稅條件:1.出售地及重購地所有權人需為同一人。2.地上建物需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3.新購地地價需超過原出售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4.土地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使用。5.重購地面積以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700平方公尺內為限。6.先......
11-14 09:59

當心!遺贈土地「漏做一事」恐無法移轉登記

地是被繼承人以遺囑表示,將其土地於自己死後無償贈與給他人。依土地稅法規定,遺贈土地之移轉現值和其前次移轉現值,同為遺贈人死亡「即繼承開始」時之公告土地現值。。因二者相同,故無漲價數額,無需繳納土地增值稅,但仍需辦理移轉現值申報,取得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土地增值稅免稅證明書,才能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申報時應檢附被繼承人「立遺囑人」所立遺囑,因該遺囑具贈與不動產契據性質,持該遺囑向地政機關申請不動產物權登記,應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或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該局特別提醒,遺贈給法定繼......
11-02 09:59

農地擅自改建民宿、停車場慘了!他恐遭被追稅+3倍罰款

變更使用」之次年起開始課徵地價稅,如已變更非農業使用多年,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將追繳5年地價稅款,並得依土地稅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3倍以下之罰鍰,故土地所有權人之農業用地如有上揭情形者,應即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改課地價稅,以免遭受補稅及罰鍰。「封面示意圖pixabay」。......
10-19 09:14

傻眼!土地賣掉了「還收到地價稅單」稅務局證實:真的要繳

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稅款所屬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依據土地稅法第40條規定,每年8月31日為地價稅納稅基準日,即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所有權人,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縱使新所有權人持有未滿1年,仍須負擔「全年」地價稅,反之於該年度9月1日後完成移轉登記,則仍由原所有權人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於買賣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單方負擔,或按持有月份比例由買賣雙方共同分擔繳納地價稅,惟該契約約定屬於買賣雙方私權行為,不能因此請求變更公法上地價稅納稅義務人......
10-05 09:36

屋主快看!符合5條件「地價稅省4倍」這天前申請才適用

在9月22日以前提出,如果錯過了,恐怕只能等明年!。財政部指出,符合「土地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至第17條規定」得申請減免者,如騎樓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也就是9月22日,今年地價稅才能適用,逾期申請者,自明年才開始適用。財稅局也進一步說明,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缺一不可: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3.地上房屋......
09-13 10:29

鄭文在/自住6年賣屋享房地稅優惠男做錯1事400萬免稅額飛了!

公司賣房屋時,才知道大事不妙,房地合一稅無法適用10%稅率及主張400萬元免稅額。因為「所得稅法」第4-5條規定:戶籍登記應為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並不包括父母親。但是,「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法令多如牛毛相關諮詢不可少對於土地稅法大家耳熟能詳,偏偏房地合一稅卻沒有直系親屬的規定,造成所有權人錯誤判斷,實在冤枉。為了避免犯同樣的錯,如果2016年以後買的房屋,就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設籍的標準配備,......
07-20 15:07

想買農地當田僑仔?面積大小決定可以蓋什麼「5項免稅」好處一次看

場區隔離、休閒農業區申請土地得分散二處,每處土地面積要超過1000平方公尺。買農地好處有這些!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農地農用」根據「土地稅法」第39-2條規定:「農業使用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必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A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B必須取得農地農業使用證明書。C移轉與自然人。也就是指農地要出賣時要作農業使用,並且是出售給自然人才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因為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稅捐機關會加以管制,假如日後沒有作為農用再賣出土地,就必須要繳土地增值稅了。科普一下「不......
06-06 14:58

鄭文在/自住優惠稅率一生限一次!但這時間前賣屋還可「再來一次」

優惠稅率為10%。兩者的差別很大,所以自用住宅優惠增值稅就有相關的設限,依據「土地稅法」第34條:有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的規定。。另外,「土地稅法」第9條: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使用過優惠查得到實務上,賣方很清楚自己是否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的規定;至於,是否適用一生一次,賣方通常無法確認。一來年代久遠,二來以前賣掉房屋,有繳納增值稅,但不確認是否是辦理自用增值稅......。這時別緊張,只要本人或是委託代理人帶......
04-17 09:09

鄭文在/帳單都寄舊址懶遷戶籍老夫妻想賣新房喊「不妙!」…只能等6年

年子女,要件完全不符,發現後馬上把成年子女的戶籍和他們夫妻戶籍互換,為此,如果要適用優惠房地合一稅,必須重新起算,再等6年,才能適用。依照土地稅法第9條: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另外,所得稅法第4-5條:前條交易之房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納所得稅。但符合第一款規定者,其免稅所得額,以按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計算之餘額不超過400萬元為限: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自住房屋、土地:「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03-17 11:25

鄭文在/帳單都寄舊址懶遷戶籍老夫妻想賣新房喊「不妙!」…只能等6年

年子女,要件完全不符,發現後馬上把成年子女的戶籍和他們夫妻戶籍互換,為此,如果要適用優惠房地合一稅,必須重新起算,再等6年,才能適用。依照土地稅法第9條: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另外,所得稅法第4-5條:前條交易之房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納所得稅。但符合第一款規定者,其免稅所得額,以按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計算之餘額不超過400萬元為限: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自住房屋、土地:「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03-17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