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隔壁小孩有夠吵控鄰居「早晚噪音」無法可管
環保局,以人為跑跳嘻鬧無法處理,而員警只有勸導沒有開罰,原因是「只有他一人檢舉」無法受理,讓他無法接受。深入追蹤從法條來看,噪音管制法只有針對機動車輛、動力機械,確實沒有測定「人為噪音」標準,不過噪音管制法以外,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就可能觸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只是第72條這「公眾」兩字,被定義為三人以上,難道1人檢舉就不行嗎?資深員警:「其實並不受限說一定要三個人以上,只要有住戶有具名檢舉,有事證確實有妨害安寧的情事,其實就可以按照社維法第72條,來去做裁處。」千金難買「好鄰居」,男子實在忍無可忍,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