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署推廣炸荔枝椿象食藥署:若當食材最高罰2億
貯存,最高可罰2億元。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4月27日舉辦「呷蟲王者」活動油炸荔枝椿象,因荔枝椿象非法定食用昆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與嘉義縣衛生局派人關切並宣導。衛生局5月9日表示,當天活動沒有人吃荔枝椿象。。有關食用荔枝椿象疑義,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說明,荔枝椿象為外來害蟲,且國內沒有食用荔枝椿象的歷史經驗,其食用安全性未經確認,呼籲民眾不要吃以維護健康。林金富表示,初步就是先制止及宣導,如果不聽勸仍可開罰,因法令規定連貯存都不可以,但若只是單純採下來放在那邊,甚至公開展示,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