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接受解建商約「爽拿80萬出國嗨」一年後超後悔:房價漲了300萬
好了」、「一切都按照合約走啊,完全沒問題,建商提出違約金,你也同意了,這就是雙方合意解約」、「乎每篇在駡建商,沒一篇敢寫出建商名字,我都當故事看」、「但你有爽到出國吃喝玩樂呀」、「誰叫你貪圖80萬,買不回來了吧」。針對原PO的遭遇,住展雜誌發言人陳炳辰指出,建商認為價格賣太低不如解約,甚至賠付違約金,再拿回來自己賣來賺得獲利,類似情況通常發生在房市大好階段,雖然是原買方同意收下建商賠償款項,但依照內政部曾提出的解釋,建商違約時,只有買方才有主張解除契約的權利,建商原則上無權主張解除契約,亦不可以原物料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