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假MIT!這天起非醫用口罩進口須申請輸入許可
指出,無論是醫用或非醫用口罩,廠商從16日起從國外進口口罩,都必須到貿易局建置的「口罩輸入許可申請系統」線上申請輸入許可,以及口罩從海關放行日起,每週一要線上登錄流向。經濟部表示,無論國產或進口,任何口罩都要依商品標示法規定,一定要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商品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數量或規格、製造日期等項目,可在口罩本體、包裝或說明書擇一詳細標示。此外,經濟部強調,違者可依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要求限期改正,另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且得連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