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人出沒!罰單收到怕這排民宅布擋車牌
一次都寄很多張喔」,沒一次一張張這樣寄,那一張600餒,啊他慢慢寄,沒有一次寄。」一張600,600這樣罰,而且分好幾天寄來,就像是另類凌遲,但違規就是違規,也只能摸摸鼻子。附近住戶:「啊又沒有辦法,你就違規啊。」屏東分局第五組巡官施為翔:「警方接獲民眾檢舉違規停車案件,會檢視違規事實是否屬實,若確實違規,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舉發。」而民眾檢舉項目,今年6月30日恢復人行道以及未禮讓行人等檢舉項目,由於騎樓也算在人行道範圍,即使沒有影響交通也會成案,而住戶用毛巾蓋車牌的消極抵抗其實也算違規,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