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偵查小隊長涉毒羈押禁見遭記二大過免職
男案經檢方複訊後,認定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並追溯毒品來源。警方表示,陳姓小隊長今年5月27日調任二分局,迄今約1個月,工作內容為偵查隊專責值日,勤務業務較為單純,多為協助案件移送文書作業,並未實際偵辦刑案。警方指出,陳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疑重大,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汰除,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另外,針對陳男遭控涉及性侵等情事,檢警仍持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