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業者未協助救災最重罰1千萬
並提升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增進公共安全」,其中,為強化消防人員資訊權行使,儲存化學品倉庫及場所,應常時備置消防搶救必要資訊,火災時如未指派專責人員提供相關資訊,最高可罰1千萬元。消防署指出,本次修法主要是因應112年屏東明揚大火及近年來消防人員殉職事件,以及社會對於公共安全及消防人員工作安全的高度期待,此次修法有兩大重點,分別是增訂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強化消防員職安保障;另為強化吹哨者機制並提升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增進公共安全。。消防署說,增訂職安專章方面,修法後將由中央成立安全衛生諮詢會並提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