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跟拍雞排妹怒放限動遭週刊告!法院判賠1.5萬
在IG上貼出限時動態,並放上週刊拍攝的新聞照片。週刊提告,法院認定她侵害著作權,判賠1萬5千元。鄭采勻不服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最新消息,穿著紅色洋裝,笑容甜美,藝人鄭采勻去年底,替民進黨立委助陣,不過替別人打氣,自己卻曾吃上官司。在2021年鄭采勻在IG限時動態,PO出週刊照片被週刊提告,現在法院認定她侵害著作權,要賠償週刊1萬5千元。。當時鄭采勻因為不滿週刊,拍到她和保時捷男子,在飯店停車場牽手,還分別拖拉行李廂,所以鄭采勻在IG上,氣得貼出限時動態,不過週刊認為,這些照片都是攝影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