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再中槍媽媽再爆兒曾對女藝人「做這事」
藝人,她不同意兩人交往,所以才導致分手結果。吳媽媽透露,她看完3名被害人及經紀人馮某的口供影片後,認為她們均有嚴重被逼供、誘供的現象,且一名受害者原本堅持不告,認為這一切都是你情我願,沒有被傷害,但不知原因為何,才哭哭啼啼地改口說是遭到侵犯。吳媽媽提到,一名曾和她兒子戀愛過的受害者,在二審時願意出庭作證,並寫信給法院、錄下口供,表達她當時是清醒狀況,自願和吳亦凡發生性關係,但這些做法均未被法院採信。吳媽媽強調,自己也是女性,女性也確實應該受到保護,但這起案件所展現保護女性的方式,她不敢苟同。最後,吳媽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