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竟如驚弓之鳥!專家批「這不是正常國家」:修法刻不容緩
就是懸著一顆心。」他說。3、落實申報,擁有「準」物權而預售屋買賣,銷售者「建商、代銷」都必須依法「申報」。以嘉義奇甫冠林二期建案為例,王淑姿買下一戶透天,按期繳付價金,交屋期限卻一直拖延、盼不到交屋,原來建商早已一屋二賣,原始買家王淑姿竟成為幽靈戶。律師劉烱意指出,「平均地權條例」子法:「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備查辦法」明文規定,交易30天內須向地政機關申報登錄,並詳載交易標的資訊。劉烱意更主張,明確標示「已出售」,保障買受人擁有這塊土地的「準」持分物權,從「一般債權」地位提升到「擔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