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告「綠壞蛋」發文者警「8小時」找到人法辦
局趕緊來報案,不過提告內容,居然是妨害名譽。中正二分局長李憲蒼:「新莊人的臉書上有上傳,經過我們專案小組,在這網路上交叉比對,來確認謝姓民眾的行為人。」。警方嚴陣以待,召開記者會,還由分局長親自上陣受訪,只是短短八小時就找到人,並作筆錄完畢送辦,辦案過程引來質疑,警方回應,因為重大民生輿論議題以最速件處理,由員警拿著到案說明通知書到他家按電鈴,剛好人就在家。而原先到案日期是10月4日,但他說當天要工作,剛好住家旁就是新莊的一處派出所,隨即前往作筆錄,強調全程沒有使用強制力,沒有違反法定程序,他則向警方供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