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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買房不怕限貸?他貼「這張」全網怕爆:查到哭出來

了,你各位贈與金流最好每年都備註,國稅局查稅是瓜蔓抄查法,父母的個人所得,祖父母營業所得,最後還是補稅了「營業所得部分跟多贈與,結果反而房地產部分全身而退」」、「預售屋二親等平轉也是有收到」。網友直言,「國稅局才真的可怕,抓到逃稅補的錢恐怖喔」、「房板的人都把國稅局當小咖看,說不怕查,但假設牽扯到這個人背後跟公司稅務有關的話,人家就是可以順藤摸瓜查公司有沒有逃漏稅,查到公司就是補到哭出來」。「國稅局本來就一直會查,尤其大量新青安購屋族出現後,被追稅的狀況開始爆量發酵」,高力國際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說明,......
10-29 17:40

房地合一稅全年估逾680億專家曝3雷勿踩:國稅局知道你在想什麼

成交價額比例計算各別之成本或費用與無仲介事實或支付證明,虛列仲介費。接著是「應申報卻未申報」類型,如交換房地未申報、交易虧損未申報、二親等買賣未申報、誤認交易農地都免申報、房地遭法院拍賣未申報、房地取得日認定錯誤致未申報等。以及「取得日或交易日認定錯誤」的問題,包含共有人取得原因或時點不同致漏未申報、房地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誤以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交易日、購入預售屋嗣交屋後將成屋出售的持有期間起算等。曾敬德表示,成本部分就是常見貓膩出現的地方,國稅局抓這麼久也很有經驗,包括未提出證明,包括發票、收據或收......
10-24 10:47

政府發錢了!每月領「5000」申請資格條件一次看

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b.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c.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3」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4」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本市。應備文件1.照顧者及受照顧者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2.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3.照顧者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4.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影本」......
07-03 14:14

被曾國城笑財富大樓「最吵住戶」!《我的婆婆2》劇組一來全場鬧翻天

孝道思想」還是「大家庭同住」影響?女婿與岳母的親屬關係是「直系姻親一親等」還是「旁系姻親二親等」?週一至週五晚間九點,請鎖定「全民星攻略」。以上言論由東森綜合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06-04 12:46

鄭文在/欠債怕售屋款被銀行凍結沒金流證明恐被課稅左右為難怎解?

的事實,主張者就要負舉證責任,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在二親等的買賣中「舉證責任」,攸關是否要繳納贈與稅,有異曲同工之妙。。客戶常常會問,一般買賣房屋只要繳納房屋契稅及土地增值稅,沒有贈與稅的問題,為何二親等買賣錙銖必較,還要有明確金流,否則要課徵贈與稅?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一、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二、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三、以自己之資金,無......
03-01 08:49

跟爸媽買房沒提出「這證明」小心要補百萬稅

跟爸媽買房沒提出「這證明」小心要補百萬稅。二親等親屬之間的房地買賣,應留意提交確實的支付價款證明。若未能提供此證明,交易可能被視為一般贈與案,可能導致未來售出時需支付高額的房地合一稅。。台北國稅局指出,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的親屬買賣房地應視為贈與,並應按照法定程序徵收贈與稅。但是如果能提供確實的支付價款證明,且該支付價款非由出賣人以貸款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則不受此限制。自2016年1月1日起,二親等內的親屬買賣房地,若未能提供支付價款證明,被稽查機關認定為贈與房地時,其日後售出該......
01-31 14:39

鄭文在/不動產「跨年贈與」退流行!改用這招450萬稅金剩0元

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自從2016年取得不動產課徵房地合一稅以後,二親等不動產的移轉總是如履薄冰,買賣好?贈與好?還是繼承好?個案移轉的條件不同,沒有最好的方式,只能個案研究,達到節稅的效果。。在房地合一稅施行之前,不動產的跨年贈與是顯學,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不用可惜,所以常利用年底12/31及隔年1/2的跨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2488萬元,將不動產一次性分2年贈與給子女。每年244萬贈與免稅額過去慣用節稅法但是2016年施行房地合一稅後,受贈與的不動產,取得成本是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未來再出售時,會......
11-23 17:12

鄭文在/未婚女臨終前配置房產老母卻不願繼承淚揭辛酸原因

請問情何以堪?媽媽想起以往的含辛茹苦,老淚縱橫的表示:「即使要多繳房屋契稅及土地增值稅,她都在所不惜。」了解實情以後,我們很快的幫這對姐弟簽立買賣契約書,並且辦理相關銀行貸款及國稅局二親等買賣認定等相關手續。當然,有人存疑,如果姐姐最近2年內往生了,離婚的爸爸真的沒有繼承權嗎?會不會白做工,爸爸仍然有繼承權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過戶完成,爸爸沒有繼承權。死亡前買賣非屬「應繼遺產」按照「民法」繼承編第1148條之1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2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
10-05 15:04

親戚1300萬房「只賣他500萬」卯死?網曝嚴重後果

的取得成本是以公告現值計價,買賣則以市價來看,因此親戚房產交易以買賣申報比贈與優惠,可以一般買賣不動產一樣處理,常見親屬優惠價,也就是實價登錄備註欄會看到的「特殊交易」,不過要留意,若是二親等以內的交易,要提出支付價款證明,且價格不能低於房屋現值公告現值,才能免除贈與稅,否則可能被認定「假買賣、真贈與」。另外,原PO也要留意,因為取得成本低,未來若要轉手,恐怕會面臨高額房地合一稅。「封面示意圖pixabay」。......
10-02 13:05

打炒房條例7月上路林右昌:讓房市溫和修正

等限制。在限制換約轉讓部分,7月1日之後簽訂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除了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的讓與或轉售,必須有非自願離職且超過6個月未就業等6種特殊情形,並且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核准者才可換約。內政部提醒,子法施行前已簽訂預售屋及新建成屋契約的買受人,新法上路後得免受修法換約轉售制,但其接手的新買受人仍須受到限制。除此之外,預售屋或新建成屋銷售者「如建商」辦理換約作業,或是接受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時,要配合新法的相關規定,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30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
06-30 14:32

300億租金補貼將上路7月「新制懶人包」一次看

0萬戶,全力減輕租房族的壓力負擔。。「平均地權條例」71上路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至300萬元。。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至50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建立檢......
06-26 18:40

他向媽媽買房「明算帳」!免贈與稅、再退稅25萬手法曝光

25萬元土地申請重購退稅,但向父母承購的這間房子只能自用,不能出租、營業或是出售,否則重購退稅會被追回。鄭文在提到,一般二親等的買賣案件,最難舉證的是金流,利用這個時間辦理算是天時地利的好時機,因為檢附原出售房屋的買賣契約書及當時的金流,擲地有聲就連國稅局也很難不批准。換句話說,向母親買房除了免贈與稅外,還可退還已繳納的25萬元土地增值稅,對民眾堪稱利多,但要留意個案屬於舊制所得稅,不用繳納高額的房地合一稅,反觀105年以後入手的房屋,包括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皆可辦理重購退稅,國人務必把握自身權益。「封面......
06-16 12:11

鄭文在/老母想增貸找女兒當借款人一動作錯誤…恐被課贈與稅

為了避免爭議,決定以買賣方式辦理過戶。林媽媽和女兒正式簽立房屋買賣契約書,以2成自備款,8成銀行貸款的方式辦理過戶,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不在此限;也就是不需繳納贈與稅。可是問題來了,多年前林媽媽那筆房屋貸款,因為銀行的「權宜之計」,借款人是女兒,這下子慘了,買賣契約書的8成銀行貸款核撥是清償自己借款,不是撥款給媽媽,這樣會被課徵贈與稅,該怎麼辦?借款人VS保證人視同贈與有別您是否有相同的案件,父母親年邁了,需要日常生活的開......
06-08 17:08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懶人包預售、中古屋影響一次看

況,經過主管機關審查後可以轉售,但每兩年只能換約一戶。B不需申請即可轉售1.夫妻、直系血親、二親等「兄弟姐妹」。2.簽約後買方死亡,繼承人依法繼承換約。3.私法人合併或解散清算財產歸屬,依法承受換約不用經過主管機關核准,即可轉售,也不限兩年一次。只要不屬上述情況,建商不可同意或協助契約轉讓或轉售,違規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重點二:重罰炒作行為部份建商利用內部關係相互買賣,製造建案成交量很大或其他行為影響交易價格或秩序讓房價呈現上升狀態,按交易戶「棟」數處罰,一戶一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
05-30 10:09

內政部預告修法!預售屋換約「2等親內」免手續費

與、轉售得免手續費」。此次預告修訂前,讓與或轉售,除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免手續費外,但建商可以向買方收取房地總價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千分之一。預售屋換約近親免手續費內政部為配合「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預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除配偶、直系血親、二等親內等內旁系血親,「讓與、轉售得免手續費」,建商不可收取房地總價千分之一手續費用。若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可以讓與或轉售之情形,如:強制執行、重大傷病、非自願失業及重大變故等,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
02-21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