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沿路鳴笛閃燈狂飆下一秒竟轉進加油站?
接病患,要過去南投,但是民眾會誤認為說,它是用鳴笛的去加油,而不是要接病人。」實際求證業者,原來當時真的是要去加油,不過礙於兩趟差勤,中間又要跑長途,不得已才先去加油。不過救護車明明不是開往醫院,卻鳴笛又開啟警示燈,不免讓人質疑是否濫用醫療權利。衛生局醫政科長劉慧君:「如果是這台救護車非因緊急的情況之下,使用警鳴器,查證屬實的話,則會以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四十二條,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畢竟被民眾直擊鳴笛是跑去加油,而並非醫院,是否刻意開道衛生局將進一步確認,如有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可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