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王浩宇遭罷免即日解除職務中選會公告「不再補選」
8人,投票人數為9萬2,226人,投票率為28.14%,有效票為9萬1,710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8萬4,582票,不同意罷免票數7,128票,無效票為516票,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投票結果為通過。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第92條第1項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4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中選會進一步說明,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7選舉區議員王浩宇解除職務後,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