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計程車司機衝撞釀1死13傷 體內驗出「嗎啡」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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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70多歲的計程車司機失控衝撞釀成車禍,造成1人死亡、13人受傷。(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有一名70多歲的計程車司機失控衝撞釀成車禍,造成1人死亡、13人受傷。(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韓國首爾鐘路區鐘閣站附近於1月2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名70多歲的計程車司機A某先在行人穿越道撞上行人及電線桿,接著向左轉彎,追撞在停等紅燈的2輛小客車,造成1人死亡、13人受傷。事故發生後,警方曾對A男進行藥物簡易檢測,結果竟驗出嗎啡成分,警方已於昨(4)日向法院聲請,對A男核發羈押令。

根據《東亞日報》、《朝鮮日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1月2日下午6時7分左右。A男先在首爾地鐵鐘閣站附近,在車流與人潮密集的行人穿越道上,失控撞上行人及電線桿,隨後車輛偏離原行駛路線、急轉向左側,又追撞正在等綠燈的2輛自小客車。在車輛猛烈撞擊之下,造成1名40多歲女子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在接受心肺復甦術(CPR)後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其餘13名傷者則無生命危險。

驗出體內含有嗎啡成分

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對駕駛進行快速藥物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含有嗎啡成分。警方研判,駕駛可能長期服用處方藥,如感冒藥或止痛藥,且已向當地的國立科學檢察院(NFS)申請進一步精密檢測。

A男在接受警方訊問時坦承,事發前曾服用感冒藥。A男並未提及自己突然出現任何身體不適,只表示「對事故經過的記憶不太清楚」。專家指出,感冒藥中的可待因及其他成分在代謝過程中可能轉化為嗎啡。

警方聲請羈押

首爾鍾路警察署表示,聲請羈押A男時,已依違反《交通事故處理特例法》、《道路交通法》藥物駕駛罪,以及《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危險駕駛致死傷罪」加重處理。依相關規定,若駕駛人在飲酒或服用藥物後肇事,造成他人受傷,最高可判處15年有期徒刑;若造成死亡,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高齡駕駛服藥致車禍並非首次

事實上,高齡駕駛人因慢性疾病服藥,導致出現交通事故並非首次。早在2024年7月,就曾發生一名70多歲的計程車司機駕車衝入首爾國立中央醫療院,造成3人受傷。該司機在藥物簡易檢測中同樣呈現嗎啡陽性,並坦承長期大量服用處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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