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赫爾蒙德市前年發生一起性侵案,32歲的無家女性在公園遭2名青少年性侵,案件上訴再審結果出爐,兩名惡少不僅要坐牢,還要分別要賠償1萬5千歐元(折合台幣約54.8萬元)、5千歐元(折合台幣約18.3萬元)給受害人。
根據《dailymail》報導,案發在前年12月16日凌晨,受害女子被發現倒在公園地上,身上有被毆打的痕跡,還遭到性侵,身上部分衣物被脫去呈現半裸,手機也被人搶走。
偵辦的警方與法院指出,這件案子不僅造成受害女子身心受創,也讓社會對公共安全產生不安。法院並指出,兩名被告犯案時都是未成年人,針對兩人的量刑有兼顧犯罪嚴重性與未成年身份。
上訴法庭法官依集體性侵、教唆犯罪等罪名,判19歲被告拘禁12個月並賠償1萬5千歐元給受害人,另一名18歲被告被判拘禁4個月,賠償5千歐元,都必須接受後續的監督與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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