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曾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18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二審維持死刑,而他在職期間,甚至曾用猜拳決定企業高管的職位分配。
中共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涉嫌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涉案金额达30亿元(人民币,5亿4800万新元)量级,星期二(8月27日)被内蒙古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https://t.co/nUGalVkc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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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騰訊網》報導,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上訴人李建平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李建平,現年64歲,曾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在職期間,他的腐敗行徑觸目驚心,甚至曾用猜拳決定企業高管的職位分配。
涉案超30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央视新闻)#内蒙古巨贪李建平二审维持死刑 pic.twitter.com/AbylH6BK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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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於2018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李建平利用職權侵吞國有資產,並以「石頭剪刀布」的方式決定他所操控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和監事長人選。這一荒唐的行為成為他腐敗案中引人注目的細節之一。
李建平的腐敗行為不僅僅停留在簡單的權錢交易上。他借用他人名義註冊公司,實際上由自己操控,通過各種手段侵吞國有資金。據調查,他在2016至2018年間侵吞國有資金高達14.37億元,平均每天侵吞近2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97萬元)。這些資金除了部分被用於賭博外,還被用來購買收藏名家字畫、古董玉器、黃金珠寶和名貴手錶等奢侈品。
此外,李建平還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領導者趙文遠保持密切關係,相互勾結,利用手中的權力為其提供便利。在拆除工程、收購土地和安排工作等方面,李建平為趙文遠及其組織提供了大量幫助,導致該組織在呼和浩特市長期盤踞。
内蒙古,一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涉案30.69亿人民币被判死刑。 pic.twitter.com/Fu2UcVa9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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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案的嚴重性及其對當地政治生態的負面影響,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最終,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9月27日對其作出一審死刑判決,並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建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李建平案件的審判結果彰顯了法治的威嚴,也警示了公職人員濫用權力的後果。隨著二審判決的落定,李建平案將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最終的判決結果將進一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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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