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真的要適量!山東省郯城縣一名男子日前與朋友在飯店喝酒,隨後又續攤繼續喝,結果因酒精過量中毒死亡。法院依法判決6名「酒友」承擔部分責任,需賠償27.9萬元人民幣(約為新台幣124萬元)。
▼男子與友人們在飯店參加飯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陸媒《新華報業網》報導,小禚(化名)與兩名友人於2020年12月5日在飯店參與一場飯局,三人先是喝完一瓶白酒,隨後小禚又與其中一位朋友另外喝完一整罐白酒。飯局結束後,小禚又到隔壁包廂和其他三人喝酒,結束後各自離開。
小禚在回家的路上不勝酒力,昏迷在路旁,幸好被巡邏員警發現,他們聯繫了小禚的家人並將他送回家。隔天早上8點多,家人發覺小禚躺在床上早已沒了生命跡象,隨後經司法鑑定為酒精中毒身亡。
▼小禚因酒精中毒身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郯城法院經審理認爲,小禚主動過量飲酒,其親屬未能在他酒醉後,及時採取救治措施,致使其醉酒身亡,小禚本人及其家人應承擔80%的責任。和小禚同桌共飲兩瓶白酒的友人,讓他在另個包廂繼續喝酒,對小禚的過度飲酒有較大責任,且未履行將他安全送到家中的義務,應承擔10%的責任。
▼6名酒友須賠償124萬給小禚家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此外,飯局的發起者未在小禚飲酒時進行勸阻,也沒在他酒醉後安排回家,存有過錯,責任比例為3%,其餘三名友人則需負1%的責任,最終這六名「酒友」須共同賠償27.9萬元人民幣(約為新台幣124萬元)給死者家屬。
▼臨沂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但這群「酒友」不服判決進行上訴,近日臨沂市中院二審裁決出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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